城市大数据的核心要义有两点:一是城市大数据自身,二是围绕城市大数据的大数据技术。城市大数据是城市信息化过程中的产物,是城市推进智慧化进程的主引擎。当前,城市大数据发展面临两个挑战:怎么解决大数据里存在的问题、怎么用这些大数据解决智慧的问题。
城市大数据的获取。当前,城市大数据更多的是盯住了政务的大数据、政府系统的大数据,不是城市自身的大数据。举个例子,我们测量的是人体的输出数据,而不是人体自身的数据。现在城市大数据输出的也是过程数据,不是城市自身数据。所以要想获取城市自身数据,需要部署智能传感与物联网。
随着技术的发展,工业和ICT的加速融合,万物感知成为可能。我们需要构建起一个能全面感知城市各项指标的IT支撑体系,从芯片到传感器、到网络、到平台等。这就涉及投资的问题,实际上不可能什么数据都是政府或者企业出钱去做,这个模式不可持续。国内很多企业也做了有益的尝试,比如发挥众包的力量去解决城市数据的获取问题,或许可以成为一个方向。
城市大数据所有权、使用权不完善。城市大数据其实是没有边界的、不清晰的,这是企业快速推进城市大数据的一个风险点。推进大数据的相关系统及平台建设需要资金大,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定义,企业在推进大数据体系建设过程中很难放开手脚。因此,必须加快大数据立法,而大数据所有权的完善成为先决条件。
城市大数据如何运营,其实是更为核心的问题。当前,大数据公司估值都很高,但实际上城市大数据成功的商业模式和产品依旧不清晰,比较成熟的也仅是精准营销和征信模式等。如何解决大数据的良性运营问题,是产业发展不可回避的问题。记者认为,大数据必须结合城市发展的各项需求,形成可落地的产品,真正解决各种城市问题,比如交通的拥堵、环境的恶化等,才能避免“空中楼阁”的窘境,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而如何去推动大数据产品层面的研究,除了一些专业机构外,我们不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比如与相关院校合作,发动学生们创新,这样的模式在国外的高校中很普遍。当然,所有这些运营相关的工作必须依靠资本市场,而非行政手段。模式好不好,资本是最靠谱的“试金石”。因此,嫁接资本市场,基于产品化的理念,是现阶段解决城市大数据运营问题的主要路径。
由资本驱动大数据支撑的智慧城市商业模式将成主流
没有一个正确的模式,智慧城市是不能落地的,也是不可持续发展的。我们也看到,很多地方的城市建设因为领导换届做不下去了,因为资金问题做不下去了,实际上还是模式的问题,也就是说智慧城市没有真正成为城市的一部分。
智慧城市属于新兴词汇和潮流领域。各地都纷纷加入其中,但如果细致分析就不难发现,在很多城市加入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着诸多“跟风”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价值归宿到底应该落脚在何处也没有清晰的认识。其实,所谓智慧城市建设应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进行,让“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智慧城市建设的始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大胆地说,智慧城市建设能够符合我们的价值取向,能够从整体上提升城市的智慧水平。否则,任何“智慧”的努力都将是徒劳无功的尝试。
“以人为本”明确了智慧城市的终极目标。对于智慧城市建设来说,有三个阶段需要递进,第一个阶段聚焦于“技术”层面,包含着物联网、云计算等基础网络的铺设;第二个阶段属于“管理”层面,即如何通过大数据将各种网络管理起来,从而实现有效性的结果;第三个阶段才是“人文”的阶段,即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是否符合人们的习惯,是否懂得人性化设计等。真正的“智慧”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新换代,也并非只是效率的提升,更为重要的是“以人为本”的实现,即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无论哪个方向都应该时刻追问“是否抵达人本”的特点。“以人为本”即需要物质围绕着人进行,以人的诉求为出发点,以人的需求为突破点。只有这样,智慧城市建设才能够拥有更多人的支持。
那么,如何形成为“人”服务的产品在城市扎根?
专家认为,第一,要在本地成立一个智慧城市或者大数据的研究院。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平台,将很难实现专业的、智慧的资源汇聚。
第二,要有围绕智慧城市以及数据运营发展的一个公司,因为它能够将智慧城市的运营工作承载,能够对接后续需要对接的资本市场。
第三,在有条件的大城市要构建一个与国内外智力机构相对接的创新中心,目的是为了更高端地创新标准化工作,以及产品化以后的复制。目前,银川、沈阳、珠海等地智慧应用落地落得较好的城市,基本都是采用这个模式。这些地方政府大多采用成立大数据局、智慧办,或以经信委为领导进行推进,而以大数据局为主导牵引的模式越来越成为主流趋势。
有了支撑的机构、资金,那么智慧城市需要构建怎样的平台呢?
专家认为,第一,智慧城市必须是一个产业的转型升级平台,如果这个智慧城市无法实现技术聚集、产业转型、人才聚集,那么很难可持续发展。第二,智慧城市一定要建成生态平台。第三,智慧城市还要有人才的平台,这个平台的建设要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牵头。